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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法“童”行 | 禹会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
作者:董宛柔  发布时间:2024-05-07 10:04:18 打印 字号: | |

2024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迅速响应,于4月19日上午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送达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

案情回顾



L女士与H先生(均为化名)于2017年5月登记结婚,于2017年12月生下女儿。婚后夫妻二人因性格不和,导致长期分居、感情破裂,L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禹会法院在审理该起案件中,承办法官对双方的感情状态、子女抚养情况、财产状况等问题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调查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经过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均同意离婚,女儿由L女士抚养,H先生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关爱提示

为引导双方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亲子关系,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送达调解书的同时,一并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现向双方宣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依靠。一方面,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宣读完毕!虽然你们的婚姻关系现在已经解除了,但切记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法官耐心道来。

双方当事人均表示离婚后会更加关注女儿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在为孩子提供经济基础保障的同时,更应提供情绪价值,当好合格家长。


法伴成长


今年以来,禹会区人民法院作为蚌埠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单位,坚持融合贯通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审判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携手人大政协、妇联等多部门,共同构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长效机制。始终坚持在工作中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消除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防患于未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禹会区人民法院将秉持“把未成年人权益放在首位”的原则,在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等各阶段全面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导父母当好未成年子女的守护者,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审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