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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发令 护“未”成长
作者:董宛柔  发布时间:2024-03-20 11:07: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禹会法院刑事审判庭送达了一份特殊的法律文书:《家庭教育指导令》。其关联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主审法官为深入剖析案件,对被告人的成长经历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了解到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对他的放任纵容、疏于监管,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被告人改过自新,早日健康地回归社会,主审法官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送达了《家庭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在禹会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对监护人进行了家庭教育责任辅导帮教。



“打骂孩子不是正确的教育方法,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和陪伴才能让他们走上正路。”经过少年审判团队指导帮教后的监护人感慨道。

结合本年度第一季度未成年人审判收立案情况,禹会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责任告知书》送达全覆盖,并及时对收到《家庭责任告知书》后仍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的功能,在家庭层面上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阻却治理。



在接下来的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禹会法院还将积极组织“定期回访帮教”,“法治教育进课堂”等多项活动,对相关行业及时制发司法建议,有针对性地处理好涉未成年人案件,“法”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审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