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重要公告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1 09:37:55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李兴分

本院受理原告徐连伟诉被告李兴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304民初5318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1、被告李兴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徐连伟143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4300元为基数,自2023年6月7日起,按照2023年6月7日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14300元付清时止)2、案件受理费158元,由被告李兴分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O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审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