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重要公告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9 15:58:25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304民初6505号

冯连柱:

原告卢伟诉你/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三年十二十九

 

           

 


 
责任编辑:审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