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304民初4886号
焦保领、年吉娜、李娟、五河徽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吴华云诉你/你单位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304民初4886号
焦保领、年吉娜、李娟、五河徽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吴华云诉你/你单位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