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6月9日下午,禹会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王艳艳前往朝阳路第一小学开展“法护青春 健康成长”宣讲活动。
王艳艳法官以“青少年犯罪与自我规范”为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未成年人的其他偏常行为,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部分条款,教育同学们要学会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在学校和社会上都要遵纪守法,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宣讲活动中,王艳艳法官还与同学们开展了互动问答,同学们积极提问、踊跃回答,现场气氛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