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有学者所言,对大多民众而言,打官司其实是一件令人头痛且相对“无知”的事件。当事人冲突的解决,在诉讼中将会被纳入法院的“程序管理”,由于大多民众对诉讼制度及程序缺乏了解,大量信息他们并不掌握,这种“失控”无疑会让他们无形中产生一种陌生、无助乃至恐惧的心理。此时他们有着一种强烈的“知情渴望”,渴盼能够尽快知悉诉讼进展以及得失利害,依此来增强心理上的安全感以及诉讼策略应对的主动性。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要求我们应构建起全程实质性司法公开制度,将诉讼各环节中的每一司法决策如案件为何移送、为何中止等等,尤其是裁判结果的裁判理由所依据的事实、证据、法律规定及推理认定过程暨心证内容,在能够依法公开前提下,全部置于光天化日之下,以有效满足当事人迫切的“知情渴望”,有效消除他们对司法的无端怀疑和猜测。在做好程序性事项公开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法官“心证开示”制度,在庭审、裁判说理以及判后答疑等程序中,“敞开心扉”将其司法决策的内心逻辑轨迹外化融入到庭审释明、文书说理及判后答疑等过程,努力让当事人及公众对司法者内心活动、价值考量等一目了然、清晰感知,在引导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理性归因的基础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